怀疑他人背后说坏话 男子持刀伤2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郑芳通讯员何家银)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横县男子苏某安,只因怀疑他人在其背后说坏话,竟然不分青红皂白,上门捅伤他人,造成一重伤一轻伤。近日,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苏某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苏某安与黄某梅是邻居。苏某安因怀疑黄某梅在背后说其坏话,遂产生要报复黄某梅的念头。2019年11月24日下午,苏某安持刀到黄某梅家中,适逢黄某梅与儿子苏某帆在一楼大厅处搅拌水泥浆。苏某安即持小刀上前朝黄某梅腰部捅了几刀,苏某帆见状上前阻止,苏某安又持小刀捅了苏某帆腹部几刀。后黄某梅欲将苏某安推出大院门外,苏某安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把镰刀朝黄某梅上身砍了几下。黄某梅受伤后昏迷倒在地上。经鉴定,黄某梅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苏某帆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另查明,苏某安伤害黄某梅和苏某帆后,躲藏在黄某梅家二楼楼顶,后经到现场的民警劝说,苏某安主动向民警投案。此外,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苏某安的亲属与被害人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赔偿了2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8万元。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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