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审父母拒出庭 “临时家长”作见证

南宁晚报 2019-10-24 07: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刘栩洁)10月22日上午,横县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朱某盗窃一案。开庭前,法官多次联系朱某父母,可开庭当日他们都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为充分保障朱某的合法权益,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出庭,同时邀请团县委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临时家长”,见证该案庭审全过程。

3月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朱某、黄某、张某在石塘镇7家店铺实施盗窃,并将盗来的手机、香烟等卖掉后均分赃款。

承办该案的法官了解到,朱某父母均在南宁市打工,工作繁忙,朱某多次实施违法行为致他们亲子关系疏远,所以他们不愿出庭。为充分保障朱某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辩护人,同时积极与团县委联系,由团县委指派工作人员出庭。

该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朱某的家庭和生活情况后,协助法庭对朱某进行法制教育。因为有了这位“临时家长”的陪伴,朱某在审判过程中能如实供述,并真诚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得以顺利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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