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镇居民低保涨至620元/月

南国早报 2018-08-07 16:13 大字

部门吹风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罗暘)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是政府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置的。低保标准越高,意味着保障水平越高。8月6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7月起,该市(含各县)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低保标准都得到了提高。低保提标后,各县、区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低保标准,分别实现了统一。

据介绍,此次低保提标后,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各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横县、宾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记者注意到,经过此次提标,全市各县区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低保标准,分别得到了统一,实现了标准同城化,消除了各县与城区(开发区)之间的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标准差异,体现了低保救助的公平性。

新闻推荐

吸毒成瘾被拘留 刚被释放又贩毒横县男子利用微信转账交易转卖毒品赚“快钱”被刑拘

本报讯据《南宁晚报》报道,梁某南因吸毒成瘾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但梁某南从拘留所出来后竟不知悔改,并想方设法从他人手中...

横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横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