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仙婆”拿了钱财就跑路 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六个月

南宁晚报 2018-06-30 08: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薇) 76岁的谢某自称是法力无边的“仙婆”,可以替人祈福消灾,骗取7200多元“道具”。近日,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家住横县南乡镇广龙村的谢某,号称能替人消灾祈福。2017年10月8日,谢某到横县马山乡寻找“客源”,看到70多岁的覃某独自坐在家门口用竹篾编筐便上前搭讪。得知覃某家中没有“请神”,谢某便鼓动对方“请神”,称可保家人平安,更称自己是“仙婆”,专为他人消灾祈福。覃某信以为真,答应请谢某帮做“全家福”以祈祷全家平安。

覃某按照谢某的说法,用衣服包好7200多元钱作为道具。谢某交代覃某在一楼房间床上坐等一会,不能站起、不能说话、不能让别人进来,直至谢某到外面的树荫底下“做完法事”回来才能起身。谢某拿起7200多元钱称到房屋外“做福”,深信不疑的覃某坐等20多分钟之后走出来察看情况,发现“仙婆”已不见踪影,于是报了警。

民警在横县横州镇城司路一出租屋将谢某抓获,并从该出租屋处搜查和扣押赃款4250元,同日谢某主动退出赃款300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将上述被骗钱款7250元发还给受害人覃某。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诈骗事实,认罪态度好,且已年满七十五岁,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回被害人,取得覃某谅解,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新闻推荐

激励创业创新助力脱贫攻坚

横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电商创业创新中心。本报记者潘浩摄本报记者何任朗见习记者胡明峰通讯员陈寿欢在横县,农村淘宝横县...

横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