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非法电5斤鱼 两兄弟被拘役3个月

南宁晚报 2018-05-23 06: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卢才德)罔顾渔业管理法规,禁渔期内非法电鱼,5斤鱼就让李某成、李某朋兄弟俩付出了惨痛的教训。日前,横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李某成、李某朋兄弟俩双双被判处拘役3个月。

去年4月10日20时许,兄弟俩违反渔业管理法规,驾驶一艘铁质小船并使用自制的电鱼机在郁江横县钢铁厂附近的河段进行电鱼捕捞作业2个多小时,共捕捞杂鱼约2.5千克。当日22时许,两人在郁江横县钢铁厂附近河段被横县渔政管理站执法大队抓获,并当场缴获电鱼机、电线、电瓶等捕捞工具。

横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最终,两人均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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