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欠6万多元饲料款迟迟不还成被告 法官上门温情执法促成和解

南宁晚报 2022-04-09 04:15 大字

?法官上门温情执法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宾阳县法院供图)

本报讯(记者陆增安通讯员李金鑫周彩林)宾阳县一家禽养殖户因资金链有缺口,未能及时付清两家饲料店6万多元的饲料款。几次催款无果后,两家饲料店老板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宾阳县法院成功促成这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也得以终结。

据了解,该案被执行人陈某主要以养殖家禽为生,多年来一直与两家饲料店有合作关系。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链有缺口,陈某未能及时付清饲料款。几次催款无果后,两家饲料店老板将陈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陈某分别向两家饲料店支付饲料款38575元、29323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生效判决文书的内容履行债务,两家饲料店老板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研判案情后,决定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一开始被执行人态度坚决,认为自己是因为疫情影响才无法正常经营,并不是不愿意支付饲料款。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其耐心做工作,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仍拒绝接受调解。因考虑到被执行人家里还有小孩要抚养,执行法官并未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随后,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其名下账户有2万余元,并依法将该笔钱划扣至法院账户。因该笔钱无法全部清偿两案件债务,为敦促被执行人及时还款,执行法官遂带着搜查令和申请执行人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里。看到搜查令后,被执行人才愿意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考虑到双方都是个体户,且具有长期合作关系,执行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都愿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作出最大的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得到了部分案款,被执行人也争取到了更多的还款时间,极大地缓解了双方的经济压力。在和解协议签订之后,执行法官也再次告诫被执行人,执行和解不是躲避执行的手段,要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按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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