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到农民“家门口”
本报记者覃海明通讯员伍彬陈冬玲
11月12日,正值丰收时节,稻田里稻谷飘香。南宁市中院在宾阳县古辣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直播活动。
“你们公司起诉精米厂的案件作出判决已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今天来回访,了解目前的情况。”活动中,两位法官助理作为主播,带领“围观”的网友从古辣镇的香米种植区走进一家米业公司,对一起大米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由主办法官询问生效判决的履行情况,并向米业公司负责人说明,如遇到被告不按时还款时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法官还通过直播向网友普及了买卖合同纠纷的立案程序、管辖权等法律常识,以及展示了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古辣香米”的生产工艺流程。
直播镜头又转向古辣镇广村公共服务活动中心的广场上,黄澄澄的稻谷旁边,正在审理一起涉农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从事鸡鸭养殖工作,向原告赊购了价值2万元的饲料,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起诉到法院。考虑到疫情以来,类似纠纷案多发,且与农户息息相关,宾阳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村里。经法官组织调解,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了2万元欠款,原告放弃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法庭搬到农民‘家门口’、搬到田间地头,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结案,节省当事人时间,充分保证农民不因诉讼耽误秋收工作。这既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降低了成本,也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主审法官俸梓烨说。
“在村里调解这招很好,非常接地气。”“法官对专业知识很精深,佩服啊!”……当日,5.3万网友在直播间和法官互动,法官韦松君和邓婷婷分别从农村常见的相邻关系、承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网友提出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今年以来,南宁市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直播活动已举办15场次,共在线“吸粉”76万人次,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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