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蝇头小利贩卖手机卡和银行卡39人被刑拘

南国早报 2020-10-12 13:5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王丹)为了蝇头小利,南宁多名市民向他人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和手机卡,每张卡获利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孰不知,这些卡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其中有的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连日来,南宁警方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断卡”行动,斩断银行卡、手机卡开办贩卖产业链,在8天时间里,一共抓获48名嫌疑人,敦促投案自首16人,其中39人已被刑事拘留,共缴获涉案手机卡17张、银行卡18张。

10月2日,邕宁警方经大量调查,在邕宁区蒲庙镇一出租房内,抓获两名涉嫌贩卖银行卡的男子。经查,嫌疑人颜某和张某力,分别为19岁和27岁,均是南宁人。经讯问,两人分别以每张25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4张,共获利1000元。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力出售的银行卡涉及深圳市一起100余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颜某出售的银行卡涉及福建泉州、江苏苏州等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8万余元。

10月5日,兴宁警方在三塘镇建新村附近开展“断卡”清查行动时,抓获嫌疑人莫某汇。经查,莫某汇用实名办理8张手机卡后,以每张5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获利400元。莫某汇出售的手机卡涉及江西省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6.87万元。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南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社区和村委开展清查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10月1日至8日,一共有16名涉“两卡”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0月6日,宾阳县男子罗某标和梁某分别到宾阳县公安局反诈大队投案自首。据罗某标供述,他实名办理3张银行卡和1张手机卡,出售给他人,获利3000元。经查,罗某标出售的银行卡涉及河南、天津、上海、湖南等多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总涉案金额90余万元。同时,梁某供述,在朋友怂恿下,他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1个手机号绑定注册了几个App后,通过App接收钱款约200余万元,再根据指示转至其他账户,从中非法获利8000元。经查,梁某转移的资金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赃款,涉及安徽一起90余万元的案件。

目前,上述案件中提到的颜某、张某力等5名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南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警方将持续加大力度打击贩卖“两卡”、对公账户违法犯罪,发现一起,坚决彻查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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