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人被层层转包,情节离奇令人啼笑皆非南宁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幕后指使者及五名杀手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10月1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自治区高院供图
今报南宁讯(记者黄乒宾)有个老板花200万元雇凶去杀一个房地产商人。最先被雇的人抽走了100万元,然后用100万元找另外一个人去杀人。第二个下家又抽走了50万元,再用50万元雇凶杀人。第三个下家抽走30万元,用20万元雇凶。第四个下家抽走10万元,用10万元雇凶。第五个下家嫌酬金少反悔,决定不杀人,找到商人坦白,要他配合摆拍被绑架的照片,然后拿照片跟上家交差,骗了10万元。最后,商人报警,这些人被警方抓获(本报2017年5月10日8、9版曾报道)。2019年10月17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原审被告人覃佑辉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原审被告人奚广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原审被告人杨康生和杨广生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原审被告人莫天祥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原审被告人凌显四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2012年8月,覃佑辉与何某签订协议,通过转款给何某,投资参股两家公司。2013年,房地产商人魏某与这两家公司因合作开发房地产产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2013年10月,覃佑辉因担心自己投资的这两家公司亏损,遂指使奚广安雇佣杀手去杀害魏某。奚广安又找到莫天祥具体操办雇凶杀害魏某一事。
覃佑辉后将魏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车牌号码等提供给奚广安,奚广安又将上述信息提供给莫天祥。覃佑辉在宾阳县黎塘镇将200万元现金交给了奚广安,作为杀人的酬金。奚广安后将其中100万元交给了莫天祥。
2014年4月,奚广安向覃佑辉提议需要追加100万元杀人酬金,覃佑辉同意并许诺事成之后再给付。
当月,莫天祥雇佣杨康生去操办杀害魏某一事,并交给杨康生27万元、一部存有魏某照片的白色手机、一张写有车牌号码的纸条及一张魏某的白底照片,许诺事成之后给予50万元。
杨康生后又找到了被告人杨广生去雇凶杀害魏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50万元,杨康生将上述含有魏某信息的物品交给了杨广生,并将20万元交给杨广生。
杨广生又雇佣被告人凌显四去实施杀害魏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凌显四10万元。凌显四答应去杀害魏某,杨广生便将上述含有魏某信息的物品交给凌显四。事后,凌显四反悔,决定放弃杀害魏某。
2014年4月28日,凌显四通过留字条联系上魏某,双方电话约定在南宁市青秀区某咖啡厅见面。凌显四当面告知魏某,有人出资10万元要将他杀害,并让魏某配合照了一张手被反绑的照片,用于向上家交差。凌显四将存有魏某照片的白色手机交给了魏某。
魏某照办了,他关掉手机,飞到上海待了十天。回南宁后,他雇了四个保镖,还在家里养了狼狗。他想查出是谁想暗杀自己,但查了两个多月也没有收获。担惊受怕地过了一段时候后,他最终决定报警。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经过侦查,抓捕了六名犯罪嫌疑人。之后,此案进入了漫长的审理过程,一审、抗诉、发回重审、重审判决、第二次抗诉,直到迎来2019年10月17日的终审判决。
10月17日下午4时,记者拨通了被害人魏某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他之前接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让他17日上午前去“出庭作证”。他以为是开庭,到了才知道是宣判。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他十分欣慰,感叹“正义不会缺席”。
案件审理经过
●2016年4月28日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证据链存在断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上述五人无罪。此后,青秀区检察院提交刑事抗诉书。
●2016年底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5月3日
案件在青秀区人民法院重审开庭,6名被告人轮流受审时一致翻供。由于辩护人临时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2018年6月5日
法庭再次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一致认为,6名被告人没有要魏某的命,只是绑架勒索钱财,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2018年底
青秀区人民法院重审后认为,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不能得出6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唯一结论,判决6被告人无罪。青秀区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
●2019年10月17日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青秀区法院的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原审被告人覃佑辉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原审被告人奚广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原审被告人杨康生和杨广生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原审被告人莫天祥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原审被告人凌显四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新闻推荐
群众向宾阳县检察院赠送锦旗。(粱晁摄)“谢谢!感谢党,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救助!”近日,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韦某信将一面...
宾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宾阳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