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黑名单显威力 被执行人现身交罚金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陈冬玲 黄富山)8月15日,被执行人蔡某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辗转搭乘了40多个小时的汽车和“绿皮”火车,风尘仆仆来到宾阳县法院执行局缴纳了5万元罚金,希望法院执行法官能将其名字从失信人黑名单中删除。
原来,蔡某是一起网络诈骗案件罚金刑的被执行人,他曾因犯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罪被宾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案件判决生效后,蔡某被送往监狱服刑,其缴纳罚金的义务一直未履行。
之前,宾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该案时发现,案件的执行颇有难度,因为蔡某在外地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很快下落不明,其户籍登记地址又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黑龙江省,又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的近亲属做思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无异于大海捞针,收效甚微。
宾阳县法院基于办理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执行案件“三个一律”原则,即一律纳入被执行人公开人员名单、一律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执行干警将蔡某纳入上述强制执行的“三大名单”当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强制执行“三大名单”发挥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力。
蔡某表示,自己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他想努力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却又被贴上了“老赖”的标签,还是无法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因为自己乘坐高铁和买飞机票都遭到了拒绝。因此,在经过思考和了解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就无法高消费,还处处受到信用惩戒寸步难行,于是他决定乘坐普客“绿皮”火车,跨省来到宾阳县法院,主动缴纳罚金5万元履行完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
当日,在缴纳完毕5万元罚金后,法院执行干警为蔡某办理了执行“三大名单”解除手续,蔡某终于如释重负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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