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罪犯服刑中 名下房屋被查封 家属主动到法院 退赔被害人损失

南国早报 2019-03-02 16:1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陈冬玲)男子刘某某因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由于刘某某未退赔被害人及缴纳罚金,他名下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2月25日,迫于压力,刘某某的妻子来到宾阳县法院,代丈夫缴纳罚金4万元,并退赔被害人损失3.2万元。

2018年5月,刘某某伙同他人冒充学生,以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教学培训为由,骗取家长信任,以交报名费的方式实施诈骗,后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12月,该案经宾阳县法院审理后,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3.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到某监狱服刑,但未主动缴纳罚金,也未退赔被害人损失。

今年2月下旬,宾阳县法院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追赃追罚挽损专项工作,依法查封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罚金案涉及车辆、房产、宗地等财产。刘某某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某小区的商品房,也被查封。

房子被查封后,刘某某的妻子主动联系主办法官,代丈夫履行缴纳罚金等义务。

据统计,当天共有3名涉电信诈骗被执行人或其家属到法院缴纳罚金14.2万元。

新闻推荐

春节前后,广西三地警方摧毁电信诈骗犯罪团伙41个,抓获嫌疑人220人 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名 一团伙诈骗6480万元

警方从嫌疑人住处查获大量赃款。警方供图南国早报记者卢荻实习生李青恒2月21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春节期...

宾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宾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