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专项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5万多元收蔗款一拖就是3年,法院穷尽调查手段,核实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去世后,39名农民工的劳务费又该何去何从?6月27日,宾阳县法院举行2018年度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将55926.7元专项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这39名农民工手中。
“针对这39件涉民生‘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通过开设涉民生类案件快审、快执、快清的‘三快\’绿色通道,积极争取宾阳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并按照司法救助发放相关制度,严格审查把关,根据各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发放专项司法救助金。”宾阳县法院院长覃军在发放大会上介绍说。正值“百日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宾阳县法院常态化利用强制手段专攻小额标的案件,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向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专项司法救助金,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
原来,2014年5月1日,文某组织陆阿姨等39人收砍其位于宾阳县武陵镇种植基地的甘蔗,约定半个月结付一次劳务费,以砍伐甘蔗吨数计劳务费。2015年5月下旬,陆阿姨等人收砍完甘蔗,经核算,文某尚欠陆阿姨等39人劳务费55926.7元。经多次催收未果,陆阿姨等人将文某诉至宾阳县法院,法院判决文某支付陆阿姨等39人劳务费55926.7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宾阳县法院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文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获知和核实了被执行人文某去世的消息。了解到39名申请执行人均为农民工,生活拮据,宾阳县法院充分考虑申请执行人的现实困难,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决定向3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926.7元。
“终于拿到钱了,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法官!”发放现场秩序井然,39名当事人纷纷向法院和法官们表示感激之情。 (陈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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