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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成27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 有助于打通法律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南宁日报 2018-01-04 06:08 大字

红星村坛里坡建设的法治主题墙。(廖凤君 摄)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实习生曹欣桐)1月3日,记者从南宁市司法局获悉,作为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级试点和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程,27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有助于打通法律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政通人和民心暖,法严风清国运昌。”“法律意识心中有,幸福生活保长久。”眼下,走进南宁市宾阳县甘棠镇合庄、横县那阳镇那市社区、邕宁区百济镇红星村坛里坡等各县、城区和开发区已建成的27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这样与法有关的对联或宣传标语、法治格言和警句在每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的法治亭、法治主题墙、法治文化石或法治文化长廊、法治碑、宣传栏、法治座椅上都能醒目地看到,由各具特色的法治景观小品、法治群雕和塑像等形成的人文景观与农村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法制教育与村民休闲娱乐相融合,洋溢着浓浓的法治气息。

这是南宁市在各县、城区和开发区建立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传播法治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南宁市作为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积极落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累计投入1.02亿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过2年多的建设和1年的试运行,由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同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趋成熟完善。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市委、市政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级试点——创建27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总投资2700万元。南宁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努力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截至2017年12月31日,27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按照“五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阵地、一间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开通一条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一套法律服务制度)和“八个一”(法治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墙、法治文化石、法治碑、法治宣传栏、法治群雕、法治座椅)圆满完成建设,形成了为基层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法律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建设的新格局。

以前基层群众发生纠纷,大多以自己的方式解决。现在村和社区建成了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配套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和配有法律顾问,村民遇到大小事情或矛盾纠纷,都可以到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咨询,听法律顾问给予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17年底,南宁市不仅建成27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还为1762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有助于司法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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