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刚出狱就重操旧业 称偷手机为挣钱表爱意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欧俊)“我偷手机,是为了给刚去世的前女友立碑。”黄某在钦州市落网时如是说。记者12月25日从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获悉,黄某等3人刚刑满释放,又合伙在南宁作案多起。3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12月2日下午5时许,梁女士与朋友在朝阳商业街消费后,到地铁站厅打算乘车。在站厅购票时,她才发现放在大衣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接到报警后,地铁分局的民警通过翻查地铁监控发现,梁女士和朋友在消费过程中,手机放在上衣右边口袋,半截外露。随后,监控画面中出现了一名穿条纹上衣的男子,他紧紧地盯住梁女士的手机。“梁女士和朋友离开餐厅时,人很多,男子趁机靠近并偷走手机,随后用钱包遮挡手机,绕道进入附近一家精品店。”民警说,男子在精品店里将扒窃得来的手机关机后,跟随另一名男子离开地铁商业街。
经查,嫌疑男子为黄某,宾阳人,有犯罪前科,今年10月刑满释放。7日,警方得到线索黄某在钦州市出现。当晚9时许,警方在钦州市将黄某抓获,跟黄某一起的另外两名男子也被带走问话。
这两名男子一人绰号叫“阿祥”,另一人叫“八哥”,3人是服刑期间在狱中结识。平时,由“阿祥”负责开车接送,黄某负责寻找作案目标,“八哥”负责掩护作案。得手后,由“八哥”负责销赃并分钱。
据黄某供述,其女友住在钦州。他刑满释放出来才知道,女友因病已经去世,家人正在筹备给其墓地立碑。悲痛之余,黄某也想为女友出份力,以表达他的爱意。由于身上没有钱,黄某便联系狱友一起重操旧业。
“人流比较拥挤,喜欢把财物放在外衣口袋的人,是我们下手的目标,而且从没失手过。”黄某说,他们相互掩护在南宁市区作案10多起,每次外出作案转卖的手机所得赃款不少于5000元。
“对他人表达一份爱心,这种感情可以理解,前提是应该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否则就是表错情了。”民警表示,黄某等3人涉嫌扒窃已经被刑拘,目前仍在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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