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琼:坚守公平正义 彰显检察情怀

南充日报 2021-03-29 08:17 大字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琴 文/图

在政法系统工作15年,全国模范检察官、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潘丽琼深深体会到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我们是基层检察人,我们守护的是公平正义,是法治的守望者、社会的清道夫。”3月26日,谈及多年的检察工作感受,潘丽琼如是说。

1 走遍营山乡镇 “知心姐姐”关爱未成年人

潘丽琼是土生土长的营山人,2006年进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控申、未检、侦监、刑执等岗位工作,目前为第一检察部主任。

2015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知心姐姐”未检团队,主要致力于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扶、挽救、教育,潘丽琼是团队中的主心骨。她以“知心姐姐”的温情一次次叩击涉罪未成年人冰冷封闭的心门。多年来,潘丽琼和团队同事走遍了营山大小乡镇,已帮教涉案未成年人166人。同时,团队还关注留守儿童,潘丽琼像妈妈一样给孩子们整理书包、给予关心。

有一个故事,潘丽琼至今仍印象深刻。未成年人晶晶(化名)因涉案盗窃手机,被纳入到“知心姐姐”未检团队帮教,潘丽琼在与她的接触过程中,凭着一个母亲的细心与一名检察人的职业敏感,感觉女孩心事重重。

为了打开晶晶的心扉,潘丽琼一有空就陪她散步聊天、电话谈心,还安排陪伴妈妈和志愿者一起关心她、鼓励她。

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晶晶通过微信对潘丽琼说:“我从小就没有妈妈,如果真的可以,我只想偷一个妈妈!”“晶晶,那你就当我是你妈妈吧!”潘丽琼回复。不到十分钟,气喘吁吁的晶晶就从门外一下子扑进了潘丽琼的怀抱,叫了一声“妈妈”。滂沱的泪水瞬间冲开这位17岁少女幽暗的心门,在晶晶的抽泣声中,潘丽琼得知了晶晶悲惨的家庭遭遇。

最终在“知心姐姐”未检团队的努力下,晶晶一改过往的消极,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2 积极学习新知识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15年里,她办理了各类案件共计500余件。成绩的背后,是潘丽琼及其团队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履职能力的结果。

“你做好准备了吗?你的能力足够担当起该负的责任了吗?”重任在肩,潘丽琼常常这样自问,不断激励自己学习进步。因为她明白,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提高履职能力,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等方面才能不出错漏。

正是凭借不断地学习,潘丽琼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亮眼的成绩。2017年以来,潘丽琼做的两项工作(5+1观护办法、互联网+创新控申检察服务模式)得到省人民检察院肯定,三项工作(刑事申诉案件再审检察建议、互联网+创新控申检察服务模式、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实施办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2018年11月,她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每一个案件的成功侦破,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落网,都凝聚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各个部门的力量。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个团队。”潘丽琼表示,在15年的检察工作中,她由一名新兵逐渐成熟,得益于团队合作,得益于自己始终保持着最初的赤诚与柔情,面对未来,潘丽琼表示还是会不忘为民初心,坚守公平正义,永葆检察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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