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黄鳝起冲突 惹出命案获重刑

南充晚报 2021-01-08 00:44 大字

本报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显飞) 一男子到邻居家的田里用电打黄鳝, 遭阻止后与邻居发生冲突, 一气之下竟将邻居家一对七八十岁高龄的老夫妇杀害。日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生于1986年1月的李某,系营山县某乡人。2020年4月26日晚, 李某在邻居男子谭某家稻田里用电打黄鳝, 谭某发现后,对他进行制止,二人为此发生争执,李某将谭某打伤。谭某跑回家中,告诉了父亲。83岁的谭父便和儿子从院坝里各自拿上一根木棒, 一起前去找李某理论, 在田埂边李某再次与谭家父子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 谭某报了警。当晚9时30分许,李某从谭某家门口经过, 谭某的母亲吴某听说他打了谭某父子, 便将他拦住, 李某与谭某一家三人在院坝内交涉。争论间,李某情绪激动,先用头撞开谭某家大门, 进入客厅,后起身去追赶谭某,谭某跑出了院坝, 因李某肢体残疾没有追上,他返回谭某家,从卧室内找到一把弯刀, 用弯刀在客厅内砍击吴某和谭父头部, 再用弯刀将自己的右手手腕砍伤。 当晚10时许,警察到达案发现场,将坐在客厅地上的李某抓获。 吴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谭父经抢救无效于4月29日凌晨死亡。

南充中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致二被害人重型颅脑损伤伴失血性休克死亡的行为, 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李某作案时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日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李某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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