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吴波 彭杰)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网络检察版。通过搭建覆盖县、乡(镇)、村的远程视频咨询接访系统、在重大项目和社区建立线上线下一体的“检察官服务站”、打造多功能信息化的检务直通车、研发掌上检察院和网上检察官等综合举措,推动检察工作由“实体店”模式向“网店”模式转变,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有效增强了法律监督质效。
2015年,该院12名年轻女干警发起成立组建“知心姐姐”工作团队,在全县建立观护基地和学校“知心姐姐”工作室90余个,并安装远程谈心咨询和护航成长平台,探索建立以普法教育、心理矫正、情绪疏导为目的的“5+1”帮教模式,构建了集办案、救助、帮教和普法为一体的“四三”工作机制。
该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首批开展智慧公益诉讼试点单位,探索建设的“三远一网”管理系统让办案提质增效,拥有5项专利和3项软件著作权,获评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
新闻推荐
本报讯(张雷)为弘扬传统手工技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留守妇女等群体创业就业,9月26日至10月8日,50余名群众在营山县工人文化宫...
营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营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