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知心姐姐”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南充日报 2018-12-05 03:2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蓉萍 实习生 柴梓嫣)12月4日,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在近日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潘丽琼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014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潘丽琼等12名女干警为核心组建了一个专门致力于帮扶、挽救、教育失足未成年人的工作团队,取名为“知心姐姐”。办案时,潘丽琼是一位雷厉风行的检察官;在帮扶未成年人时,她是一个有温度的“知心姐姐”。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潘丽琼创新建立了《涉案未成年人“5+1”观护办法》,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2015年以来,其带领的“知心姐姐”团队帮教涉案未成年人138人,帮助20余人复学或就业,其中5人考上了大学。

近年来,潘丽琼带领“知心姐姐”团队走遍了营山的每一个校园。在控申一线,潘丽琼更是明白群众的不易,她办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445件570人,无一冤错,无一瑕疵。她积极探索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让信息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关爱未成年人,我们会一直在路上,永不停歇。”潘丽琼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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