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中学原校长副校长受贿案当庭宣判

南充晚报 2018-09-03 01:04 大字

本报讯 8月23日, 营山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许某某、吴某犯受贿罪,周某犯行贿罪一案, 同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在线直播。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共2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被告人许某某、 吴某分别系仪陇县马鞍中学原校长、副校长。在任职期间,许某某、吴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他人贿赂60万余元、32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二人还共同受贿89.9万元,其中,许某某分得58.8万元,吴某分得31.1万元。法庭同时查明,被告人周某在教辅资料销售工作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先后多次向他人行贿共计191.7万余元。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经过审理后, 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吴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周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被告人许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18.95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吴某退缴的违法所得63.4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 上缴国库;对被告人周某因行贿而获得的非法利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钟灿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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