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砍树无许可证 被判刑

南充日报 2014-11-24 20:14 大字

(唐海奎 杨汉国)营山县涌泉乡涌泉村村民张某为了赚钱,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树木267棵。11月14日,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10月,张某在未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6080元的价格购买涌泉乡任某、杜某等村民的267株树。其后,张某雇村民砍伐这些树木,并予以倒卖。经营山县林业部门鉴定,张某雇人所伐林木共计18.4231立方米。因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于今年1月13日将其刑拘。

11月4日,检察机关指控张某犯滥伐林木罪,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月10日,营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森林法》,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张某当庭认罪,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3200册课外读物送给留守学生

(熊莉)“学校有了图书角,我们能学到许多课外知识。”12月5日,营山县大庙乡东沟村小的孩子们面对一册册崭新的课外读物爱不释手。当天,营山县委宣传部、营山县文明办为该村小送来了40多本课外读物。...

营山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营山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