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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夫妻为“闪离”隐瞒已生子

华西都市报 2014-11-07 10:23 大字

相识不到3月,两90后男女便步入婚姻殿堂。孩子出生后,两人感情有变,为“快速”离婚,二人串通隐瞒拥有婚生子一事,私下订立婚生子抚养协议。不想男方弃协议于不顾,女方告上法庭。

王小梅,24岁,南充市营山县人。2012年3月,认识不到3个月的王小梅与同年老乡陈建生,登记结婚。2013年,儿子贝贝(音)出生,两人感情生变,双方达成共识,“都想尽快离婚”。因贝贝正在哺乳期,陈建生提议:“向民政部门隐瞒婚生子一事,可以大大简化离婚手续”。于是,双方私下订立了婚生子抚养协议,约定婚生子随王小梅生活,陈建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当天年5月,两人离婚。

离婚后,陈建生便外出务工。其间,独自照看贝贝的王小梅多次催讨抚养费,都被陈建生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今年8月,陈建生已欠下上万元的抚养费用,王小梅一纸诉状将陈建生告上法庭。营山法院审理认为,两人签订的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效力,应受到法律保护。王小梅生活困难,无独自抚养婚生子的能力,陈建生应当按协议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

张江枢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刘虎实习生尹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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