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旭东同志简介
胡旭东,男,汉族,1980年10月生(40岁),四川仪陇人,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99.09——2003.07华东师范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习(其间:2002.06跨校修读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第二专业)
2003.07——2003.09本科毕业待攻读硕士研究生
2003.09——2006.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6.07——2007.0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工作人员
2007.08——2008.07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主任科员
2008.07——2010.0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助理审判员
2010.08——2012.0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助理审判员
2012.01——2012.10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9.09——2012.0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2.10——2013.1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督办科科长(联络办主任)、助理审判员
2013.12——2016.0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
2016.04——2016.06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16.06——2017.0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审判员
2017.08——2020.09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审判员(其间:2019.03——2020.05挂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9.09——2020.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四班第二期培训)
2020.09——2020.1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20.12——2021.01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人选
2021.01——2021.02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人选
2021.02——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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