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余剑 彭贤文)“很快就办好了,非常方便。”9月1日,在仪陇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首发仪式上,市民徐英豪拿到编号为“001”的不动产权证书后高兴地说。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不动产权统一登记的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具体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在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以后,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书。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但是,新购房屋等不动产首次办理产权证,及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据介绍,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通过减少办证环节,降低办事成本,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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