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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立案 “网聊”质证开通“电子法院”足不出户打官司

南充日报 2016-09-12 00:00 大字

●吴家玺

不需要到法院,当事人通过网络就能立案、阅卷、进行证据交换等,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开通 “电子法院”,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可感受便捷、公开、人性化的审判流程。

申请立案 过去跑断腿,现在动手指

何小波是仪陇县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前代理民事、商事案件,立案都令他焦头烂额:首先要提交起诉书和包含10多种材料在内的证据;随后,法院立案庭法官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证据不齐全的需进行补充,再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完成立案、缴费过程,理论上需要7天左右时间。

“以前为了办理立案手续,往往要多次往返于法院和当事人家之间,不但耗费精力,也浪费时间。”何小波表示,最让他头疼的当属农村的经济纠纷案。“由于农民文化、法律素养不高,往往不能一次性准备完毕所需文件和证据,我只能一趟一趟下乡办。一般的案子,仅立个案就得往返乡村和法院两三趟,7天远远不够。”

“现在好了,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开通‘电子法院\’后,可以在网上申请立案,所需材料直接通过网络上传到该平台,免去了来回奔波之苦。”何小波说,通过该平台,可以完成除开庭以外的所有事项。

据何小波介绍,不久前,他在“电子法院”上为一起因化肥质量问题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了网上立案。登录“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后,何小波按照提示一步步进行立案申请。立案申请包括选择类别、选择法院、填写立案信息、上传诉讼材料等6个步骤,其中,扫描上传诉讼材料耗时最长,需要40多分钟时间,整个审核不到半天时间就通过了。

“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后,相关信息会马上传到法院的内网。法官选择接受案件后,当即就可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缺少什么材料或者申请材料存在问题时,可以马上联系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仪陇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官确定申请材料没有问题后,可以在网上直接立案,并进入庭前证据交换质证环节。

庭前准备 过去当面辩论,现在“网聊”质证

质证环节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针对对方举证进行质疑、反驳和补充,最后供法官判决。以往,“打官司”的质证环节大都在庭审中当面完成,耗时较长且效率不高。而且,庭前准备时诉讼双方及法官彼此间的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也容易影响审判的公正性。

如今,“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将举证、质证环节前置。案件立案后,可为每个案件提供一个法官、双方当事人及律师三方可视诉讼记录阅览平台。平台上既可以显示原被告和法院制作的各种文件、形成的案件电子卷宗,又支持便捷查阅,根据业务要求为双方当事人全面公开、公示案件审理进展信息和文件材料等,实现了庭前证据交换。案件开庭审理时,法官只需调出平台上的证据和质证意见,经过原、被告确认即可,大大节省了开庭审理时间。

“平台内所有案件信息全部面向双方当事人同步公示公开,包括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各类文书、证据材料、质证意见,以及法官制作的文书、意见问题的回复等。”该法院工作人员说,登录“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随时浏览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卷宗目录、档案卷宗。

在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中,该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鹏程作为被告代理人。仪陇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与他签订了电子送达确认书后,当天就向他的电子邮箱推送了该案电子卷宗。打开卷宗,他看到了原告方的诉状及所附证据。针对原告方的诉讼主张,他调取相关原始材料并找来证明材料后,提出质证意见,开庭前上网发送给对方,最终双方在此证据上达成一致,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由于庭审前双方已在线上做足了‘功课\’,庭审只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和过去动辄数小时的庭审相比可谓天壤之别。”徐鹏程说,以前开庭时需要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当庭举证,在质证环节中要花费大量时间,如果遇到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可能半天都不能审结。

司法执行 过去执行难,现在不敢“赖”

执行难是近年来各地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很多案件宣判后,判决结果得不到执行,既不利于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更有损法律的权威。

“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互连通,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的信息予以公布。同时,该系统与民航、铁路、金融系统联网,通过网络平台冻结“老赖”的账户,限制“老赖”乘坐高铁、飞机,入住高档酒店,到银行贷款等。

“‘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置了限制高消费申请、限制高消费名册、限制高消费线索举办3个模块,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给被执行人办理限制高消费申请,并且在发现限制高消费者有高消费情况后,在网上进行举报。”该法院工作人员说,“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将“老赖”一网打尽,限制“老赖”的出行条件和消费,确保法院审判结果能够顺利执行。

在仪陇县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经常往返于天津和包头。之前执行法官多次前往上述两地调查其财产线索,均无所获。通过网络查控,仅用几个小时,就将被执行人远在内蒙古锡林浩特某银行的一笔大额存款予以查清冻结,使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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