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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 剑指案件执行难

南充日报 2016-08-29 00:00 大字

本报讯(李斌)8月24日,记者从仪陇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到今年底,该县人民法院宣判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得低于80%,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70%。

据悉,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制订的“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该院结合实际,计划到今年底,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80%,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70%;到2017年5月底,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5%,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8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格率达100%。

为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问题,该县人民法院开展六大执行专项活动,增强解决执行难的针对性。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民本司法”要求,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做到专项活动开展与日常个案攻坚相互配合,力争在今年底前涉民生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90%以上。开展金融债权和民间借贷案件集中专项执行活动。从6月中旬开始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确保金融债权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70%以上。开展反规避和打击拒执专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将反规避和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贯穿活动始终,通过强化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强制措施力度,确保在专项活动中,公开拘留一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一批、立案一批、判决一批拒执罪案件,形成震慑,提升司法公信。开展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加强府院联动,建立专报通报制度,就涉特殊主体执行情况发布《执行专报》。同时对特殊主体拒执案件实行“零容忍”,选择涉案数多、涉案标的额较大及消极履行、规避执行的典型特殊主体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借助“面子攻势”,促其自觉履行义务,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全部得到有效执行。开展涉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未处置案件的集中专项清理行动。受司法解释滞后和不明确等因素影响,唯一住房未处置案件在有财产未执行到位的占比较大,也成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的重要借口。从5月中旬开始启动涉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未处置案件的集中专项清理活动。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集中对2015年12月底以前的所有未兑付的执行案款进行清理,现已基本达成清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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