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醉驾获刑后外逃 民警规劝男子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 李奎)7月17日,记者获悉,一名男子两次醉酒驾驶后逃逸,民警发现其行踪后,对其亲属耐心做思想工作,该男子最终投案自首。
据了解,西充人高某今年47岁。去年11月27日21时40分许,高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从南部往南充方向行驶,途中与贾某驾驶的一辆超标电动车相撞。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8.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料,高某不思悔改,2017年3月3日20时11分许,又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县城九洲路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鉴定,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1毫克/100毫升。
今年5月,西充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不料,犯案后,高某选择外逃,办案民警随后对其进行网上追逃。7月2日,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线索,称高某可能已从外地回到西充老家。随后,交警大队立即安排晋城中队民警负责执行抓捕任务。民警先后于7月2日下午和7月3日到高某家中均未发现其踪影。
在此期间,民警耐心地向高某的亲属讲明政策,告知高某违法犯罪本就错误,拒不到案接受处理且逃跑,是错上加错,希望亲属动员其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高某最终于7月5日晚主动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于次日上午到交警大队投案,对自己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和被人民法院判决后外出逃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已被送至西充县看守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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