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9批 2018年11月19日)

南充日报 2018-11-20 05:33 大字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 X51 0000 2018 1111 0031南充市西充县金家沟“蓬安展鸿建材有限公司机砖厂”无合格手续非法采矿,严重破坏周边环境,生产车间距离居民户50米,粉尘、噪音干扰村民正常生活。南充市大气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反映“无合格手续非法采矿”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为长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12月23日,具有安全预评价报告等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临时用地批复(蓬土资函〔2018〕131号)有效期为2019年12月23日;同时,该公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进行了备案(蓬环备〔2018〕6号)。因此,该公司采矿手续齐全,不属于非法采矿。

2.关于反映“严重破坏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该公司进行技改升级,安装了脱硫和除尘设备,购置了降尘水雾炮,且所有设施设备均能正常使用;该公司用地范围边界修筑了围墙,生产占地和进出道路均全部硬化,采矿区非作业面的裸露部分采用了绿色遮阳防尘网进行覆盖处理;生产及生活污水实施了封闭循环制砖再利用;该公司还向龙蚕镇政府缴纳了10万元的土地复垦保证金,保证在闭厂后进行复垦复绿。调查组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周边环境,也未发现有严重破坏周边环境现象。2018年11月14日,经南充市环境检测站监测,监测2处总悬浮物颗粒物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6处噪声,仅公司内(风机旁)一处噪音超标。当地政府、村委会向工作组出具书面报告证实,该公司开工至今未收到群众投诉噪音及其它环境影响,蓬安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走访了周边群众,也未发现有群众反映该公司存在严重破坏周边环境行为。

3.关于反映“生产车间距离居民户50米”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测绘,距离生产车间(隧道窑)50米范围内有居民户3户(其中1户位于公司内,户主为李晓洪,其建房在公司建成之后。其余两户即李三明、李四娃均在公司边界外)。但根据该公司隧道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划定污染源(破碎车间、堆料车间、制砖车间、脱硫塔)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而该3户住房均超出污染源卫生防护边界分别为:13.76m、88.78m、71.40m,均在污染源卫生防护范围距离之外。

4.关于反映“粉尘、噪音干扰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18年11月14日,经南充市环境检测站现场监测,被监测的2处点位总悬浮物颗粒物分别为0.45mg/m 3、0.31mg/ m 3,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被监测的6处噪声点位,有1处公司内(风机旁)噪音为67.3dB,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余均符合标准;蓬安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周边12户群众进行民意调查,其中有3人表示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对他们的生活有较小影响,其余9人均表示无影响。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军;责任单位:蓬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春明。

从2018年11月11日开始,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震寰带工作组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采矿手续齐备,不属于非法采矿,未实施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责成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到期后延期相关手续,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业务监管。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该公司未严重破坏周边环境。因此,未实施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要求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在日常采矿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保护生态环境,闭厂后必须实施复垦复绿。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因周边距公司最近的3户民房均已被该公司全部租赁,且未处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也未对居民造成实质性伤害。因此,未实施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责成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存续期间,按照《隧道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以内不得新建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四)第四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蓬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厂界(风机旁)噪音超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蓬环保函〔2018〕248号),责令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已于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

(五)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责成蓬安县国土资源局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无2 X51 0000 2018 1111 0023

南充市蓬安县金溪镇青松村三组万和小学新建厕所距群众住宅15米远,经相关部门证实污染群众饮用水;群众对原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万和小学赔偿群众建房款64万,整改老式水井、清运垃圾,对自留地和责任地进行除草和还耕。南充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南充市蓬安县金溪镇青松村三组万和小学新建厕所距离群众住宅15米远,经相关部门证实污染群众饮用水”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蓬安县万和小学四周现有群众住户均在距学校厕所直线距离50米以外,新厕所西南边15米处有梅姓村民老宅基地一处(梅姓村民早于1997年搬离此处,现随儿子在场镇上生活,原土墙房屋早已成为废墟不复存在)。2017年,万和小学对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原吊脚楼式厕所改建,原址新建的四级处理无害化卫生厕所于2017年10月15日建成使用。同时,全校污水管网接入新建厕所,经四级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浇灌校园花草等。2018年11月12日,蓬安县环保部门对学校新厕所附近2口水井抽样检测,水质均合格(蓬环监字〔2018〕第079号、蓬环监字〔2018〕第080号)。

2.关于“群众对原处理结果不满意”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8月,万和小学对原旱厕进行无害化升级改造,同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当时走访周边群众,都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2018年11月12日,接到本次投诉后,再次调查走访万和小学周边现有住户,群众对学校新建厕所及其他环境治理均表示满意。

3.关于“要求万和小学赔偿群众建房款64万,整改老式水井、清运垃圾,对自留地和责任地进行除草和还耕”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近年来,梅姓村民一直以厕所污染老屋和水井问题向学校表达包括经济主张在内的各项诉求,但无其他群众反映学校厕所污染并提出以上要求。梅姓村民主张:①要求赔偿建房款64万的要求,属不合理经济诉求。②要求整改老式水井的问题。蓬安县环保部门于2017年8月对距学校原厕所200米左右的梅姓村民自用井抽样检测,井水高锰酸盐、氨氮超标,无法作为生活饮用水,可以作为生产用水。经其本人同意对原水井当即断电封闭停用,并为其接通了学校安全水源免费使用,其家中也已安装了场镇自来水。学校还两次为其解决资金问题,用于支持其解决水井等相关问题。③要求清理垃圾的问题。万和小学不允许学校师生向周边乱抛乱扔垃圾,偶有学生在校外丢弃一些纸屑、垃圾等,一经发现,学校进行了即时清理。④要求对自留地和责任地进行除草和还耕的问题。近年来,农村土地撂荒现象普遍,学校厕所后面及附近区域有包括梅姓村民在内及其他村民闲置荒废的土地,与学校厕所无必然关系。属实

责任领导: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颖;责任单位:蓬安县教育局;责任人:蓬安县教育局局长陈三林。

2018年11月12日,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洪涛、副县长刘颖率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并全程督导,积极开展了该事件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县教育局督促万和小学加强师生的环保教育,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改期限:长期坚持。二是责成万和小学将新建厕所作为重点,落实专人加强新建厕所的环境管理,坚决避免对周边群众造成环境污染。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加强与校园周边群众的沟通交流,增强群众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学校良好发展环境。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鉴于该投诉件投诉的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是属于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联的利益纠纷引发的信访投诉,现已进入司法程序。根据四川省迎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环境保护“回头看”有关指示精神,经南充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一线指挥部研究决定,请求将该案件交由蓬安县人民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另案处理。无3 D51 0000 2018 1111 0049

南充市顺庆区悠山丽景小区露天垃圾池和阴沟积水的问题。小区的富翔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23栋-27栋之间修建了露天垃圾池,堆放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产生扬尘和臭味;另外23栋3单元阴沟长期积有污水,导致臭味滋生蚊虫,反映给物管但对方不认真处理。诉求:将垃圾池迁建到地下停车场,或者封闭现有露天垃圾池,处理好阴沟积水的问题。南充市土壤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顺庆区悠山丽景小区的富翔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23栋-27栋之间修建了露天垃圾池,堆放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产生扬尘和臭味”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23-27栋之间空地设置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仅供小区内居民临时堆放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现场检查发现,该处未掺杂生活垃圾,但堆放点未密闭,未按要求做到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居民倾倒装修建渣和物业公司清运建渣时易产生扬尘;

2.关于“另外23栋3单元阴沟长期积有污水,导致臭味滋生蚊虫,反映给物管但对方不认真处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小区23栋3单元的“阴沟”实为小区雨水排水沟,沟面用青石板进行了封闭,因长时间未清理,加之冲洗地面产生的污水进入沟内,导致排水沟内有积存污水,并有一定的臭味。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委副书记尹成平;责任单位: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市环卫处、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何良永、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主任张洪英、市环卫处主任曹天贵、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潜文。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已于11月12日对南充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金500元。

2.整改情况:(1)责令整改。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11月12日就南充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阴沟积水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顺城执潆华责改〔2018〕第111201号),责令立即整改;(2)立行立改。一是清除垃圾,由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责成小区物业对该处垃圾堆放点的残余垃圾立即清运,已于11月13日完成。二是打围封闭。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成小区物业对堆放点进行打围封闭,并安装防尘网和喷淋设备,已于11月13日完成。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已与第一个问题一并处罚。

2.整改情况:(1)责令整改。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11月12日就南充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阴沟积水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顺城执潆华责改〔2018〕第111201号),责令立即整改;(2)立行立改。一是立即清理。责成小区物业对小区重点窨井、水沟进行全面集中冲洗,消除异味,已于11月13日完成。二是全面消毒。责成小区物业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对小区进行除“四害”全面消杀工作,防止滋生蚊虫,已于11月13日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

由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全面建章立制,每月对小区进行全面消杀,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净化小区环境。由区城管局和华凤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三天一督促,一周一巡查”常态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整改效果不反弹。无4 D51 0000 2018 1111 0055

南充市顺庆区凤鸣路白土坝君汇上品佳兆业商业广场酒吧“谜SHOW”、“上品夜宴”噪音大,特别是晚上,一直唱歌到深夜;“马立可”洗车场清洗车辆的污水直接排到生活污水管网;重庆印象火锅火锅味特别浓,油烟大。希望这四家店进行整改,不要扰民。南充市噪音水大气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谜SHOW”、“上品夜宴”噪音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谜SHOW”于2018年9月开始经营KTV,共设置10个包间,每个包间内均设置有音响、话筒、歌曲点播系统等设备,无《娱乐经营许可证》;“上品夜宴”餐K共设置16个包间,每个包间内均设置有音响、话筒、歌曲点播系统等设备,无《娱乐经营许可证》。该两家店在夜间经营KTV,存在噪音扰民。

2.关于“马立可”洗车场清洗车辆的污水直接排到生活污水管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马立可洗车场”污水经其场内沉淀池过滤后排入污水管网,沉淀池泥沙较多且未清理。四川甲乙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11月14日对废水总排口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甲乙检字(2018)第0314W号)表明,“马立可洗车场”废水总排口废水的PH、化学需氧量、氮量、总磷、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总氮、石油等化学类结果均未超过《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直接排放限值。

3.关于重庆印象火锅火锅味特别浓,油烟大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中,该店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设备齐全,正常使用,且加装了专用烟道。四川甲乙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11月13日对油烟排放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甲乙检字(2018)第0312W号)表明,重庆印象火锅店排气筒排放的饮食业油烟检测未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责任单位:顺庆区文旅广局、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顺庆区工商质监局、顺庆区食药监局、顺庆区华凤街道办;责任人:顺庆区文旅广局局长杨海峰、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何良永、顺庆区工商质监局局长邓登、顺庆区食药监局局长龙涛、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主任何杰。

2018年11月12日开始,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全程敦促、督导区文旅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华凤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顺庆区文旅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华凤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责令整改。顺庆区文旅广局于11月12日对“谜SHOW”酒吧、“上品夜宴”餐K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分别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南顺文旅广改字【2018】第33号)、(南顺文旅广)改字【2018】第34号)责令立即停业整改。(2)立行立改。一是立即停业。由顺庆区文旅广居责令两家店立即停业,已于11月12日停业。二是完善手续。由顺庆区文旅广局责令两家门店补办相关证照,并按环保要求做好隔音降噪措施,经监测噪音合格后方可营业,整改时限: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由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马立可”洗车场立即对沉淀池的积土、杂物进行清理,已于11月15日完成。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由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重庆印象火锅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严禁油烟扰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由顺庆区文旅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华凤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环保问题做到及时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无5 D51 0000 2018 1111 0012

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公园广场,每天早上七点到早上十点,晚上七点到晚上十点,跳广场舞,周末搞活动,噪声扰民。南充市噪音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目前共有86个群众组织在北湖公园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其中跳广场舞的队伍有19支,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早上七点至十点,晚上七点至十点。在跳舞过程中,由于位置集中,存在各自音响音量相互干扰而争相调高音量的现象,给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2.关于周末活动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北湖公园作为南充市窗口单位,时常有市、区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事招聘等宣传教育活动。在进行宣传活动过程中,有时音量过大,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责任单位: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何良永、南充市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文志平、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副局长王勇、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海洋。

2018年11月12日,顺庆区政府副区长张益萍同志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顺庆区中城街道等单位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坚持控音降噪。由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责成园内各健身团体将音量严格控制在白天60分贝以下,晚上50分贝以下。整改时限:长期坚持;(2)调整活动时间。由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对广场及公园内开展广场歌舞的时间调整为上午8点至11点、下午3点至晚上9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3)规范活动范围。由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根据周边居民意见,将靠近居民小区的跳舞点位予以取消,并对音响设备摆放的位置进行规范,要求音响朝向不得面对居民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4)加强日常监管。由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为巡逻安保人员配备3台手持式噪音检测仪,开展实时监测,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城街道办共同配合,每天开展巡查,对发现的噪声扰民行为,立即进行劝解和制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严格源头防控。由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加强对中心广场活动的审批管理,禁止举办易产生噪音的活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2)加强日常监管。由北湖公园管理办公室为巡逻安保人员配备3台手持式噪音检测仪,开展实时监测,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城街道办共同配合,每天开展巡查,对发现的噪声扰民行为,立即进行劝解和制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无6 D51 0000 2018 1111 0008

南充市顺庆区百步街棚户区很多居民在此烧柴做饭,周边空气污染很严重,烟囱冒烟;棚户区对面是个修理厂,喷漆、打磨,造成空气污染、刺鼻气味很浓。南充市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顺庆区百步街棚户区很多居民在此烧柴做饭,周边空气污染很严重,烟囱冒烟”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棚户区内常住户30户、租赁户32户,共计121人,由于未安装天然气管道,住户日常生活分别使用电、液化气、烧柴三种方式做饭,其中有9户居民烧柴,烧柴的居民中有1户有烟囱,居民烧柴做饭直接导致烟雾产生。

2.关于“棚户区对面是个修理厂,喷漆、打磨,造成空气污染、刺鼻气味很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两家汽车维修厂均正常营业,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危险废物备案表、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台账和转移联单,危废管理较为规范;均设有喷烤漆房,喷漆房都安装有废气收集处置设施,使用活性炭和底棉进行吸附,设施能正常运行,喷漆房均安装有单独的电表;排烟管道高度符合要求;喷烤漆房的活性炭及吸附棉有定期更换记录,环保手续齐全。因两家汽修厂的打磨、喷漆工序都是间断不规律作业,调查人员不打招呼到达现场后,两家汽修厂均没有进行喷漆和打磨作业,不具备监测条件而未能进行监测。经调阅两家企业提供的2018年7月3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烤漆房进行的废气《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其喷烤漆房废气检测均符合大气排放标准。调查还发现,两家企业100米外有居民小区,通过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得知,两家企业在前段时间的喷漆、打磨作业过程中,存在作业时间延长、偶尔有气味污染空气的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作鸿;责任单位: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陈斌、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本良、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区长蒲鹏程。

2018年11月12日-14日,南充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调研员龙远光、顺庆区人武部部长王华,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顺庆区城管局、顺庆区运管局、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9户烧柴的居民在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的引导下,购买了燃气灶具并保证今后不再烧柴做饭,燃气灶具已于2018年11月15日全部购买到位;顺庆区城管局对燃烧柴火的砖混灶具进行了拆除,对木柴进行了清除,整改已于2018年11月15日完成。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南充市交通运输局责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顺庆分局督促两家企业限期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一是明确从2018年11月13日起,每天的作业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时30分至19时,其余时间一律不得作业;二是将烤漆房的活性碳、吸附棉的更换周期由原来的30-35辆或3个月更换一次调整为25—30辆或两个月更换一次,两家企业已经做出了环保《书面整改承诺书》;三是主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若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无

新闻推荐

“生态检察室”进工业园区

(记者张力)11月14日,从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了护航嘉陵江绿色发展工程,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在河舒...

蓬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蓬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