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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五乱”,打造干净清新城市环境;农村生活垃圾由无人管到专人负责,实现“日产日清”——蓬安:环境综合治理美了城乡

南充日报 2016-03-09 07:58 大字

●本报记者 张义成 蓬安记者站 刘永红

3月4日,记者从蓬安县“摆顺扫干净”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上获悉,该县通过强力整治城市“五乱”、深入开展乡村环境治理等举措,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新热潮,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

城市:整治“五乱”提升文明形象

“请将车辆停放整齐。”3月4日12时许,在蓬安县建设路中段,一私家车车主因车辆停放不规范,被城管人员劝导重新摆顺车头。虽然临近中午,但蓬安县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城市“五乱”行动还在继续。“中午是就餐的高峰期,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不良现象很容易反弹。”蓬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鑫告诉记者,为全面管控街面秩序,提升城市环境,城管执法人员延长了街面管控时间,加大巡查密度和巡查范围,及时查纠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今年以来,蓬安县强力整治城市“五乱”。针对“垃圾乱扔”问题,设置专门收集设施,明确专门收运人员,畅通合理处理渠道;针对“广告乱贴”问题,要求彻底清除建筑墙壁、街道地面上各类非法小广告,大力整治广告乱贴乱画等顽症;针对“摊位乱摆”问题,集中力量治理占道经营、沿街叫卖等违规行为;针对“车辆乱停”问题,加快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切实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针对“工地乱象”问题,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县城管、交警、住建、运管等部门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原则,严格落实包街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执法,履职尽责。通过加强日常保洁和文明劝导,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等得到有效解决,广告乱贴乱画基本禁止,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街道通行、通畅能力明显提高,施工乱象有效遏制。

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3月4日下午,记者在蓬安县锦屏镇龙潭村看到,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摆放着两个分类垃圾桶,地面上没有生活垃圾。“自从村里开展生活垃圾治理以来,村广播每天都会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相关知识,并将宣传画和村规民约张贴到每家每户。”村民唐及努告诉记者,以前是垃圾随便倒,也没人管,时间一久,到处是垃圾。现在家家户户门前都有了用于回收垃圾的桶或筐,每天定时有保洁员清运收集,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一开始很多村民不习惯,个别村民认为自家院坝要保持整洁、垃圾不仅要分类还要在全村进行评比,这些只会给大家徒增麻烦事。”蓬安县锦屏镇党委书记胡宴波表示,去年以来,全镇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播放广播、走村入户、张贴标语等方式将垃圾治理工作宣传具体到户、到人,动员村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倡导对垃圾进行分类。同时,通过发动群众制订村规民约来奖励、约束村民日常行为,增强群众改善自身居住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意识。

记者从蓬安县环境治理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全县开展主题宣传活动734次,各乡镇利用村村通和流动宣传车进行宣讲,村干部入户动员,形成全民主动参与的氛围。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县新建垃圾池1213个,修缮垃圾池(房)130个,鼓励居民设置垃圾桶(筐)151973个;落实村组保洁人员3090人,初步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由无人管到专人负责的转变。

如今,在蓬安各乡镇,户户都有垃圾桶,村村设有垃圾池……穿梭在绿树翠竹掩映的锦屏、相如、河舒、罗家等乡镇,村道干净,房屋整洁,东西摆放整齐,让人心旷神怡。

考核:排名靠后乡镇领导要“背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部署,深化市委、市政府“摆顺、扫干净”的工作要求,蓬安县出台了《蓬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城乡环境的行为。

据悉,为确保“摆顺、扫干净”等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该县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督察考核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县目督办和县治理办负责,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每半年挂牌通报,年终目标考核。对考核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乡镇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作检查,并提出书面整改方案,限时整改。乡镇按月组织对各村进行考核,督察到村、抽查到户,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到位。农村保洁工作由村委会监督,每周组织一次评比,到户、到人,及时公布评比结果。同时,加强对保洁员的工作考核,实行绩效挂钩,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去年以来,全县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一项优化人居、美化环境、保护生态的民生工程,坚持齐抓共管,注重责任落地,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蓬安县委书记温桂彪表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打造良好形象的一项民心工程。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人不履行义务,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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