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 拘留后才悔悟
本报讯(邹文虎 王亚丽)近日,一对老年夫妇走进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声称是被执行人蒋某的父母,前来缴纳1.6万元被执行款。随后,蓬安县公安局对蒋某解除拘留。
据了解,2013年6月27日,申请执行人康某、周某与被执行人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位于蓬安县相如镇政府街74号的房屋以30.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蒋某。蒋某陆续交付了购房款29万元,尚欠1.6万元。2014年3月6日,康某、周某将该房屋交付蒋某使用,并于同年7月办结房屋过户手续。由于蒋某一直未付余款,康某、周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
今年3月17日上午,法院通知蒋某,要求他履行付款义务。蒋某虽然表示愿意给付余款,但对康某、周某起诉他的行为极为不满,表示就要拖着欠款不还。执行民警耐心地对蒋某进行劝导,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蒋某不以为然,声称要与康某、周某“奉陪到底”。
多次劝说无果后,蓬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蒋某采取强制措施,实行拘留。
拘留期间,蒋某幡然悔悟,主动承认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近日,蒋某的父母将1.6万元欠款送至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鉴于蒋某父母年迈,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了检讨,蓬安县人民法院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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