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执行不能 司法救助情暖当事人
不久前,71岁的董婆婆在路上行走时被他人驾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撞伤。经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审理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对肇事者的财产情况进行详细查询后发现,肇事者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董婆婆的赔偿款暂时难以兑现。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
在了解到董婆婆因车祸致残、当前康复护理开支大、一家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后,为及时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顺庆区法院于近期为董婆婆向区委政法委成功申请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加上同时期的另外两起案件,顺庆区法院为包括董婆婆在内的3名“执行不能”案件困难当事人申请了共计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面对“执行不能”案件,顺庆区法院执行局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积极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实地走访了解当事人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通过司法救助方式进行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魏川力 杨若潇 本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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