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逃避醉驾处罚获刑
代雨潇 李建华 邹文娟 本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醉驾被查后,女子张某打起了“歪主意”:伪造怀孕证明,私刻事业单位印章,指使他人作伪证,将朋友、闺蜜拉下水,结果却集体翻船,害人害己。24日,该案在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顺庆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兴家出庭支持公诉,顺庆区法院院长刘建菊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在顺庆区委政法委指导下,该案以“庭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在全区19个街道、乡镇,设置183个直播点,组织干部群众观看庭审直播。
私刻医院印章 还找朋友做假证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3日晚,被告人张某与朋友聚会饮酒后,叫了代驾送其回家,在距离自家还有近1.4公里的路上,让代驾提前结束订单,自己醉酒驾车回家,后被民警查获。经抽血送检,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为了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某谎称自己是孕妇,并伙同医院工作人员耿某(另案处理)、朋友李某(另案处理)私刻医院病情证明章、医院印章,伪造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彩超检查报告单和显示怀孕的验孕棒作为证据提交。随后,张某以孕妇身份被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同时,张某了解到,因出入车库短距离挪车被查获,可以减轻处罚或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进一步逃避法律制裁,张某虚构短距离挪车的情节,并指使朋友张某东冒充代驾人员为其作伪证。张某东向交警虚假陈述称,当晚是他为张某代驾,将车停在张某居住的小区车库入口处才离开。事后张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张某东转款866元。
一系列荒唐举动,被告人张某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她不仅未逃脱制裁,还数罪并罚,加重了自己的罪行。
检察官抽丝剥茧 法庭当庭宣判
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对该案卷宗进行全面审查,从原危险驾驶案中发现诸多不合理的地方,经抽丝剥茧仔细审查,并自行补充侦查,发现被告人张某、张某东存在作伪证的不法行为。随即,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张某实施逮捕,交由公安机关执行,要求对遗漏的犯罪事实移送审查起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隐患,顺庆区检察院向耿某所在医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对耿某、李某作罪轻不起诉决定。经提讯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补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制作出庭预案和出庭意见书,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向顺庆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指控事实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劝诫被告人通过此事要深刻反思、悔过自新。被告人对公诉人的指控均无异议。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在涉嫌危险驾驶罪后,为逃避法律制裁,伪造怀孕证明、私刻事业单位印章、指示他人作伪证,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张某东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构成伪证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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