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安装不当致多人中毒1人死亡 法院:销售者未尽相关义务赔15万余元

成都商报 2020-12-04 00:58 大字

这是2018年初发生在四川南充高坪区某地的一起悲剧……男子唐某从个体户处购买了一台烟道式燃气热水器,但因自行安装时未加装烟气管道,导致一家人洗澡时发生煤气中毒,其中唐某本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死者唐某家属将销售热水器的秦某告上法院,索赔76万余元。2020年12月3日,记者获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唐某的死亡后果与燃气热水器的不当安装使用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秦某作为销售者未向用户提供安装服务且未尽相关监管义务,承担20%的占比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相关费用共计15.2万余元。

2018年2月6日晚,南充市高坪区的唐某和妻子以及儿子、儿媳等家人在家中先后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后发生全家人煤气中毒事故,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导致悲剧发生的热水器,是唐某两周前买回来的。据法律文书内容显示:2018年1月24日,唐某在秦某的建材装饰门店购买了一台烟道式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事后,唐某家人将热水器销售者秦某告上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要求秦某赔偿76万余元。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热水器未加装排烟管道,不正确安装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法院认为,死者家属称热水器系秦某安装,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认定案涉热水器系唐某自身所安装,且未加装排烟管道。唐某负本次死亡事故的主要责任。秦某作为涉案热水器的终端销售者,其有义务为购买者提供专业的安装服务或者安装技术指导,但秦某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导致死者唐某自行安装热水器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存在安全缺陷。秦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消费者唐某在使用燃气热水器后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其死亡后果与燃气热水器的不当安装使用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秦某作为燃气热水器的销售者,未向用户提供安装服务且未尽相关监管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唐某对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说明未尽自身注意义务,且与其家人在同一时段先后长时间对不当安装的燃气热水器进行不当使用,明显疏于安全防范,其自身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终审判决,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本案实际,酌定案涉损害后果由秦某承担20%的占比责任,判令秦某赔偿死者家属相关费用共计15.2万余元。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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