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警示单”不是“罚单” 愧疚司机:再也不乱停了

南充晚报 2020-06-23 00:56 大字

本报讯“我想为南充交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 我下次一定不乱停车了。”昨(22)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称,6月20日上午,他将车停在顺庆区丰登路与柳林路交会处附近, 几分钟回来开车时,车上贴着一张单子,心凉了半截的他仔细一看, 发现是一张《违法停车警示单》,并不扣分或罚款。昨(2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样处理违法停车行为, 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处理方式。

6月22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来到顺庆区丰登路与柳林路一段, 看见街道两侧都停放着不少轿车、越野车和面包车,其中一些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另一些停放在停车位之外的车辆被贴了《违法停车警示单》。

“20日上午,我的轿车就停在丰登路与柳林路交会处附近的停车位之外”。张先生说,当时,他到一家超市买酱油, 为了节约几块钱, 就没将车停在规划的停车位上。没想到,刚刚买了酱油出来,远远地看见自己轿车挡风玻璃上有一张单子,当时,他以为贴了一张“罚单”要被扣分和罚款。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张《违法停车警示单》,并不扣分或罚款。他在为交警人性化执法点赞的同时,也为自己的违停行为感到愧疚,决定今后一定不乱停车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为了规范丰登路与柳林路一带的停车秩序, 交警部门曾联合城管部门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日常整治,反复劝离乱停车的驾驶员, 并开过“罚单”,拖过车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该大队对部分街道上的违停车辆贴出了《违法停车警示单》,警示违停驾驶员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但《违法停车警示单》不适用于所有的街道和所有时间。从4月3日起,交警部门在市辖城区重点区域及路段持续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在市辖城区人民南、北、中路、滨江南、中、北路等重点路段(包括人行道)以及医院、车站、学校、商业中心的周边道路(包括人行道)等地方,对违停车辆,仍然会贴出“罚单”。对于严重影响交通、 堵塞应急通道的车辆,还会采取拖车处理。目前,仅有部分街道,采用贴《违法停车警示单》的方式警示违停行为,但是车主收到《违法停车警示单》后,如果没有及时挪移车辆,交警就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南充晚报记者 邓坦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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