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楼下太吵扔坛子警告砸伤搬运工被判刑

南充晚报 2020-04-15 00:37 大字

本报讯 陈某在深夜时分嫌楼下搬运货物太吵闹, 便从七楼向楼下空地扔了一只坛子, 本来想警告吓唬一下搬运工,没想到力量没掌握好,坛子砸在了正在货车上忙活的一名搬运工头上,致其重伤。日前,顺庆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今年40岁的陈某,2016年夏天在顺庆区开源巷一栋住宿楼的7楼购买了一套住房,因七楼是顶楼,他又在楼顶搭建了几间房屋。他和妻子住在七楼,父母住在楼顶。楼下开源巷有好几家货运公司,每天晚上不断有货车上下货, 噪声较大, 陈某一家人为此十分苦恼,陈某对楼下的货运公司意见特别大。

2018年3月23日凌晨0时许,在家中休息的陈某听到楼下货运公司搬运货物上车的声音很大,他心里十分烦躁,便决定扔个东西到下面空地上,吓唬警告一下搬运工的吵闹行为,以引起货运公司的注意。他想到不久前因为下面吵闹,他随手扔了一只空啤酒瓶子下去,结果没产生什么反响,这次便准备扔个大一点的东西下去, 把动静搞大点。他看到七楼到楼顶的楼梯转角处放了一只小型空坛子,打算就扔这坛子。他是左撇子,便用左手扣住坛口边缘,提着坛子上了天台,走到靠近天台围栏边。他想把坛子扔到没有人和车辆的空地上,因为身子前倾,重心不稳,左手力量没把握好,坛子向前多飞了几米,不偏不倚砸在了正在一辆货车上装货的一个搬运工头上, 那人一下倒在了货车尾部,昏迷过去,头上鲜血直流。陈某见出了事,赶紧回到房间躲了起来。

案发后, 伤者冯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公安机关经过排查,把陈某列为重点嫌疑人。他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 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承认向楼下扔坛子砸伤他人的犯罪事实。

顺庆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过失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予刑罚处罚。鉴于陈某有投案自首行为, 可以从轻处罚;陈某与被害达成赔偿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赔偿款,取得对方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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