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辖城区电动车经营行为整治的通 告

南充日报 2020-04-01 01:49 大字

为了引导电动二、三、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4月1日起,按照“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在市辖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流通领域电动车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明的电动车。

二、不得销售未依法获得CCC强制认证证书和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车。

三、不得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电动车。

四、不得销售无产品执行标准的电动车。

五、不得销售擅自改装、非法拼装的电动车。

六、不得对电动车的质量、性能、行驶区域等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七、不得有其他违法销售行为。

特此通告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新闻推荐

南充森林防火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护各林场各景区实行节假日无休、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确保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到位

●本报记者王萍随着清明节来临,也进入了森林火灾的易发期,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3月30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市森林防...

南充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充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