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公交车方向盘鲁莽大爷遭刑拘
■ 南充晚报记者 乐校臣 文/图
大爷冒用他人公交卡乘坐公交车时,公交司机依照相关规定将这张公交卡没收。恼羞成怒的大爷为了能拿回公交卡,竟然不顾车内几十名乘客的安全,上前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昨(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获悉,这位大爷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
冒用公交卡乘车 大爷还在车上作出疯狂举动
9月29日18时许, 一辆9路公交车行驶至高坪区江东中路靠物流大道处时进站停靠, 多名乘客陆续排队上车。 走在队伍后面的一位大爷手持公交卡上车时并没有刷卡,而是将公交卡出示给驾驶员李师傅。
这张公交卡上印有照片。照片显示, 公交卡主人是一名女性。见这位大爷冒用他人公交卡,李师傅随即按照市公交公司相关规定将公交卡没收, 准备随后上交至公司,同时关闭车门驾驶车辆前行。
在车辆行驶中, 大爷站在驾驶室旁试图向李师傅要回公交卡。遭到拒绝后, 大爷用右手一把抓住车辆方向盘向右摆动, 造成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发生晃动。 在车内几十名乘客的尖叫声中, 李师傅立即紧急制动。
停车之后, 多位乘客上前试图劝开大爷, 但大爷的右手仍然握在方向盘上长达1分钟15秒。直到李师傅拿出手机拨打110报警时,大爷的右手这才松开。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将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接到报警后, 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乘客们的一片谴责声中,这位大爷被民警传唤至该局接受调查。此外,有三名乘客主动跟随民警来到城北分局配合调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位大爷随即被城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犯罪作出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记者从市公交公司稽查服务部了解到,公交敬老卡上印有持卡者本人的照片, 仅限于本人使用。 如果他人冒用公交敬老卡被没收后,持卡者将被录入市公交公司“黑名单”,在半年内无法使用公交敬老卡, 半年之后才能进行补办。第二次让他人冒用后,持卡者将终身禁止使用公交敬老卡。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持卡者应对公交敬老卡妥善保管,一旦遗失,应立即到市公交公司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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