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种特殊疾病药品可在定点药店购买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同时上调
●本报记者 唐甜
9月9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9月1日起,南充市44种特殊疾病药品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同时上调5%,城乡居民年度报销最高限额提升至10万元。
“以前去定点药店,只知道买日常用药,现在还可以购买特殊疾病的药品,这个举措挺好的,使参保者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医保红利。”当天上午,家住顺庆区滨江路某小区的张淑敏,在拿到某定点药店送来的药品后高兴地说道。“这个药价385元,医保报销后只需支付192.5块钱,还送上门,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市医疗保障局服务于民,真心为民!”张淑敏说。
据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监管与经办指导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9月份起,南充市将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泊沙康唑、曲妥珠单抗等44种特殊疾病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供药,并实行单行支付。“参保患者凭定点医院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持社保卡可到特殊疾病定点药店购买国家谈判药品,并进行一站式医保直接结算。”
医保特殊疾病药品主要指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国家通过谈判定价机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抗癌药、术后抗排异药及部分高值药品,这些药品多为抗肿瘤靶向药品,有明确的限定病种和适应症。2019年9月1日前,医保患者购买这些药品需先行垫付全额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为保障医保患者用药待遇,减轻就医负担,便捷用药途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南充市着力打造特色专业药房,下沉经办业务, (紧转2版)(紧接1版)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中择优遴选了4家特殊疾病药品定点药店试点医保直接结算,对参保人员购买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实行医药公司(或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制度,保障药品供应和快捷报销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在就医用药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全市44种特殊疾病药品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同时上调5%,城乡居民年度报销最高限额提升至10万元。符合特殊疾病药品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可由定点医院的特药责任医师填写《医保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经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上传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参保患者即可凭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填写《特殊疾病药品使用申请表》,持社保卡到就近定点药店刷卡购药,同时还可享受配送上门服务。符合支付政策的费用按报销比例支付,执行全省医保统一结算价格,不另行设立起付线,只需缴纳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彻底解决参保人员“跑腿、垫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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