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持刀抢劫出租车 一男子获刑7年

南充晚报 2019-07-10 01:38 大字

本报讯 昨(9)日,记者从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刑事审判阶段全覆对一名男子持刀抢劫被告人进行了法律援助,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又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

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唐某将家中菜刀带在身上,到南充火车站附近拦下女出租车司机陈某驾驶的出租车,胁迫其开到顺庆区偏远乡村,等出租车到达某村附近时,唐某见四周无人,便拿出菜刀架在陈某的脖子上,威胁其交出2万元, 陈某被迫交出现金200余元,微信转给唐某4000元。唐某威胁陈某不准报警后逃离现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唐某再次携带一把匕首和蒙面头套再次来到南充火车站,拦下女出租车司机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让其开到顺庆区新复乡,出租车到达某村附近时,唐某见四周无人,便拿出匕首威胁张某交出2万元, 张某被迫交出现金150元, 并微信转账1000元给唐某,唐某在威胁张某不准报警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唐某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唐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审判阶段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为其释法、辩护,援助律师一方面与其家人商量退赔钱财事宜,一方面积极安抚两被害人, 希望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被告人顾某认识到了自己实施抢劫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后经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综合被告人认罪态度, 最终作出了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的判决。

杨冬梅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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