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敲诈勒索 获刑8个月罚3000元

南充晚报 2019-04-02 01:01 大字

本报讯 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在请刘一能为自己的母亲选择出殡的日子后,听到邻居说刘一能看的日子不好,便敲诈了刘一能7400元。近日,高坪区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李孝先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李孝先生于1983年, 住高坪区。2018年10月1日,李孝先的母亲去世,他便打电话给朋友陆大平,要求帮忙找个懂“风水”的人选一个出殡日期。10月3日,陆大平介绍刘一能,给李孝先母亲看好了下葬日期,随后,李孝先听几个邻居说,刘一能所看日子不吉利。李孝先听说后,觉得刘一能在害他,便打电话假称日子看得好要奖励他,请刘一能来家一趟。

10月4日上午, 刘一能来到李孝先家后,李孝先责怪刘一能故意选个不吉利的日子害自己,向他讨说法,双方产生纠纷。 李孝先对刘一能进行辱骂、殴打并强制其不准离开,强迫刘一能赔偿1.6万元,通过陆大平等人劝说,最终刘一能迫不得已答应赔偿李孝先8000元。刘一能将身上仅有的400元交给李孝先,并写下借条后,才得以离开。他回家后,又拿银行卡取出7000元,最终共计赔偿李孝先7400元现金后,李孝先才同意了结此事。

事后,刘一能感觉想不通,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10月6日, 李孝先被高坪区警方抓获。

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被告人李孝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威胁、恐吓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近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李孝先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退赔受害人7400元。

(文中人名为化名)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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