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办事有指南、民主监督有依据———嘉陵区列出40项“小微权力”清单
6月14日,记者从嘉陵区委办获悉,嘉陵区委、区政府日前制订出台了《嘉陵区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制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细化权力清单、村务流程、群众议事等举措,重点整治村级组织办事不透明、不规范、不廉洁、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使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办事有指南、民主监督有依据。
在胜兴村村委会前,有4个新增设的村务公开栏,嘉陵区最新编制的40项村级权力清单、村干部岗位职责、村级权力事项流程图等全部公示在上面,一目了然。村民李正中说:“现在大家可以及时了解、参与村里的大事,而且各项事务全方位公开,咱们的心里透亮。”
“以前别说是群众,就连个别村级干部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力,能够做什么事,所以常会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干部与群众之间也产生了信任危机。”嘉陵区曲水镇镇长程刚告诉记者,现在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从林林总总的涉农文件中梳理、归纳了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级财务管理事项、阳光村务事项、计划生育服务事项、村民补助救灾款申请事项等,编制形成村级“小微权力”清单40条,公开了村组织、村干部职责权限,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让村干部知道了有哪些权、怎么用权。
为规范农村“小微权力”的运行,嘉陵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嘉陵区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立下“规矩”。同时,配套正负面清单双向激励考核奖惩、“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让村级监督硬起来。着力编制关住村级“小微权力”的笼子,让“小微权力”的行使有一个明确规则,从而促进村干部干净干事。
“农村实行‘小微权力\’监督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像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件件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在农民眼里,这些都是大事件。”嘉陵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林告诉记者,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笼子”里,就能“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群众利益得到了维护和发展,农村工作也就容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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