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集中兑付刑事退赔案款
本报讯(庞鸿 记者 牟廷河)记者昨(15)日获悉,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召开刑事退赔案款发放会,向150余名受害人集中发放了首批退赔案款16万余元。
侯某某、黄某、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嘉陵区法院审理后,裁判中责令退赔部分移送至该院执行局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侯某某账户有16.35万元存款,执行人员遂将此笔存款依法扣划到法院。执行人员在案款扣划后,经过合议决定,直接向受害人兑付现金,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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