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南充获空气质量激励资金485.8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陈冠霖)11月9日,记者从市蓝天行动督查办获悉,南充市今年前三季度获得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485.8万元。
今年初,省级财政下达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500万元,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不予扣收这笔预下达资金,南充市今年前三季度PM10完成目标任务比例达107%,因此获得375万元激励资金。同时,近日公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情况”,南充市因空气质量改善而获得激励资金110.8万元。
“从整体情况看,南充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市蓝天行动督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国、省考核大气环境以PM10为主,从今年目前的情况看,全市空气质量状况为“优”和“良”的达标天数率,比2015年全年提高4.2个百分点,主城区秸秆焚烧点同比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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