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于2017年1月1日在全市实施———“六个统一”消除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剪刀差” 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
●本报记者 杨晓江
南充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已经拉开大幕,此项工作进展如何?将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10月1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目前南充市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17年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顺庆、嘉陵 已实现城乡医保整合
为加快推进南充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今年9月市政府办下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整合工作,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早在2013年,顺庆区就率先尝试城乡医保机构整合,并于2015年整合了医疗保险制度。紧随其后,嘉陵区也于2015年实现城乡医保整合。在借鉴外地经验,总结南充实际情况基础上,南充市目前已先后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围绕“机构职能整体划转、制度体系统筹建设”的原则和“先整合机构、再统一制度”的思路推动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杨伟介绍:8月20日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正式启动,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于2017年1月1日在全市实施。
目前,全市正在积极开展机构整合和政策宣传,10月10日,全市所有的“两定”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制度已实现了全部上墙。
消除“剪刀差” 体现公平原则
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民生工作的重点,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存在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的情况,不但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也给城乡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监科科长严果直言:“其突出表现为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等弊端。”
严果举例,一个农村家庭中,若家中有人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按照规定应该参加职工医保,家中孩子若在城镇学校读书,按照各地做法,可以参加城居医保,而农村户籍人员均可参加新农合,这就导致基础信息不统一,覆盖对象交叉,因而出现重复参保、重叠补贴的现象。
严果介绍,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特别是大医院的比例相对较高,新农合更多侧重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县外能够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非常少、且报销比例低。此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目录范围明显较大,如报销药品类为2300多种,而新农合只有1300多种。“之前医保政策存在的‘剪刀差\’,是对农村居民的不公平体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农村居民提高报销范围和金额,直接受益,体现公平原则,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严果说。
据了解,2017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市外就医 符合相关条件可报销
今年9月,南充市出台了《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参保对象为南充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办理了南充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南充市内高校中的大中专学生,中等专业(职业)学校、中小学在校学生。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最高可报销15万元,门诊统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每年人均70元划拨,转账管理、单独核算。
办法规定缴费时间: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2月底前缴清当年医疗保险费用;学校组织参保的,每年10月30日前缴清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医疗保险费用;新出生小孩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严果介绍,参保人员生小孩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也可报销,2017年报销额为:顺产500元,剖宫产1300元。此外,市外就医,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以报销,具体为:参保人员外出务工、长期外地居住期间因疾病住院治疗,参保学生在原居住地住院治疗和转诊转院外出住院治疗的,须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符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的出院后带齐相关手续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报销。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报销截止时间为第二年的3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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