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本报记者 郑钦豪 见习记者 杜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昨日上午,西山广场前人头攒动,南充市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吸引了近千名群众参与。
昨日上午,室外温度只有10摄氏度,但低温丝毫没有降低市民的热情。大批市民陆续赶到西山广场,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记者在现场看到,市安监、质监、邮政管理、司法等相关部门设置了多个宣传展位,给市民发放相关法律咨询材料,同时接受群众的咨询。
在用电业务咨询和电力设施保护咨询处,许多市民聚集在这里,询问各自关心的问题。电力公司以日历的形式印制了电力法制宣传挂图,用图画的形式宣传用电安全。记者注意到,这类将宣传性和实用性有机结合的宣传资料,最受广大市民欢迎。
上午9时许,“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顺庆”的签名活动正式开始,在场的市民纷纷拿起手中的笔,在横幅上庄严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南充助民律师事务所廖丹律师表示,此次活动让他受益匪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弘扬宪法精神。
当天的活动现场,市邮政管理局的宣传展位是众多年轻人最喜爱的场所。许多80后、90后抢着将一大堆关于网购的问题“抛”给了工作人员。现场的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释,并给大家列举出了网购中常见的问题及国家规定的网购禁寄物品名单,现场氛围十分热烈。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南充市的邮政快递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作为主管部门,我们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来进行管理,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业行为。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邮政管理部门不仅加强了对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培训,还通过网络、宣传专栏、LED屏幕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依法治邮”,同时市邮政管理局还将部门行政职责和行政执法流程在网络上进行公示,接受大众监督。
当天,参加活动的市民纷纷表示,确定宪法日的根本意义在于彰显国家宪法至上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方略,也是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市民们建议,类似的法治宣传活动要经常性地开展,让老百姓熟悉法律,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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