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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机动车环测收费标准

四川日报 2013-11-03 14:42 大字

●6年以内小、微非营运载客车,2年测一次

●本地车试行期间暂免检测费

本报讯(记者 刘宇男)记者11月2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通知,明确成都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社会化检测试行收费标准。该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间成都本地车暂免检测费。

通知要求,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必须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1年检测一次;超过5年的,半年检测一次。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年检测一次;超过10年的,半年检测一次。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2年检测一次;超过6年的,1年检测一次;超过15年的,半年检测一次。

机动车环保检测如何收费?通知明确,轻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40元/车·次;中型汽车(3.5吨≤最大总质量≤10吨)50元/车·次;大型汽车(最大总质量>10吨)70元/车·次。收费主体是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对申请委托成都市车管所安全检验的外地籍机动车辆,按试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

在标准试行期间,成都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将暂免收取环保检测费用。相应免收的费用由成都市政府对各检测机构给予财政专项补贴;对检测不合格需进行复检的车辆,复检费不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环保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经维修后,必须在同一个检测机构进行复检。首次复检不再收取检测费用;第二次及以上的复检,按试行收费标准的50%收费;因检测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的复检,免收检测费。

据悉,成都是继南充后,四川省第二个出台机动车环保检验收费标准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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