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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层层分包 货物丢失谁担责?

四川日报 2013-11-12 14:38 大字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遭遇过快递员私自揽件后带着快件消失的情况,暴露出快递公司管理松散的行业痼疾——

□本报记者 任鸿

如今,快递已成为不可或缺的服务行业,需要寄送快件时,部分消费者会直接联系“熟悉”的快递员。殊不知,越是“熟悉”越可能存在风险。日前,家住成都市青羊区的廖先生就遭遇了快递员揽件后和快件一起“消失”的情况。

廖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11月6日-7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都遭遇过快件丢失的情况,其根本原因在于快递公司管理松散、层层分包,致使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难以落地。

私自揽件

离职快递员“跑路”

今年8月,廖先生帮南充的朋友在成都市太升路调换了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由于工作繁忙,廖先生用快递将手机和发票寄回。“我想都没想就联系了韵达公司的快递员李涛。”廖先生说,李涛在自己单位附近揽件近两年,两人早已成了“熟人”。

次日早上,廖先生在网上查询快递单号时发现,竟没有任何信息。他立即打电话联系李涛。李涛解释说,货物在成都分派时被派件员遗失,正在寻找。此后,当廖先生再次联系李涛时,却发现李涛的电话再也无法接通,5000元的手机也不知去向。事有蹊跷,廖先生立即找到位于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的韵达快递门市部,却被告知李涛早已离职,门市部没收到过廖先生的快件。

廖先生丢失的快件该谁赔?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笛介绍说:“快递员手持合法有效的快递单,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快递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昨日,记者联系上李涛离职前供职的韵达快递门市部经理陈怡梅,她表示,“愿意和廖先生协商赔偿事宜。”

层层分包

快递员是半承包商

廖先生的损失,虽然有了着落,但快件丢失已成为快递投诉的“常客”,原因何在?“门市部是从别人手里盘下来的,下面有4个承包区,有10多个没签合同的快递员,李涛是其中之一。”陈怡梅告诉记者,李涛的工作属于半承包性质,除按门市安排揽件送件外,可以自己揽业务,通过公司平台发出去,门市部收取管理费。

快递员可以私自揽业务?记者拨打了申通、韵达、中通等快递公司的咨询电话得知,加盟商都可分包,具体条件要与加盟商商定。记者又通过网点电话联系了四川多家在营的快递公司,对方负责人均表示有可分包的业务,但需缴纳2000至5000元加盟费和几千上万不等的保证金。“加盟费和保证金是针对承包商,像李涛这种半承包的不作要求。”陈怡梅解释说,允许快递员自己拉业务也是为了扩宽市场,“好多快递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陈怡梅承认,廖先生手上的快递单是从其门市卖出去的,“两元一张,快递员给钱就能买,李涛手头还有好多单子,我也不清楚。”

记者调查后发现,为扩张业务,很多快递公司都以加盟和承包的形式,发展成为总公司-省或直辖市分公司-市县(区)级分公司-街道、乡镇派送点-快递员5级分包的经营模式,层层分包之下,快递公司对快递员这一对外服务终端的管理十分松散。

加强立法

限定快递分包层级

为规避层层分包带来的风险,2012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对上门取件的规定为“一站式”服务模式:由快递组织接单后通知收派员取件;收派员取件应统一穿着具有组织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或胸卡。这样的标准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快件丢失,但由于该标准属无强制执行力的推荐性标准,落地很难。

陈怡梅告诉记者,韵达快递门市部的快递员目前都没有工作证和胸卡,扫件用的手持终端机比较贵,也不是人手一个,虽然有统一的工作服,但没有规定必须穿,“我们是承包,不是直营,无法统一。”经常在网上购物的秦小姐告诉记者,自己也常常与快递员“单线”联系,而快递员不着工作服的现象十分普遍。

“标准落地还需立法支撑。”张笛介绍说,目前,《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都有规定,但未对快递员是否能私自揽件、是否需要统一着装等细节作出规定。他建议,通过立法限定快递行业的分包层级,规范服务细节,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

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建议,消费者在寄送快件特别是寄送贵重物品时,最好通过快递公司的官网平台或网点电话操作,对上门揽件的快递员,要注意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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