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充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为倾听消费者呼声,解决消费者诉求,保障消费者权益,南充市消委会于近日公布了2020年3·15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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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消费者办理“信用贷款”
2020年10月,消费者余先生到南充某公司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当晚余先生手机收到该公司“APP”发来的一条短信,告知其办理的“信用贷款”已通过审批,该笔贷款的详细信息为:贷款为10499元,借款期数为12期,2020年11月7日应还第一期借款844.32元。余先生顿时感到惊诧万分,明明现场刷卡付清了货款,何来一笔额外信用贷款?于是投诉至南充市消委会,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南充市消委会接诉后,发现该公司为完成上级任务,向消费者宣称办理空调分期付款可返现金的方式,隐瞒“信用贷款”的重要实质,诱导消费者办理了信用贷款,对消费者造成重大信用安全隐患。经过市消委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该公司负责立即取消该笔贷款。2、已经让利给消费者的金额,不予收回,该公司南充店承担本次事件的责任。3、该公司南充店负责人现场给消费者赔礼道歉,消费者对于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财产安全的案例。消费者在办理分期付款、扫码返利、注册会员、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仔细查看资料内容,详细询问操作流程,分辨该业务对自身信用的影响,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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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疫”医护人员取消婚礼
2019年12月22日,王先生与顺庆区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礼服务合同,并预付5500元定金。2020年初,王先生未婚妻作为中心医院医护人员,参加了援助湖北医疗队,正在湖北“战疫”,无法赶回。婚礼不能如期举行,王先生向该婚庆公司请求退回定金,却遭到拒绝,于是他选择到顺庆区消委会进行维权。为努力消除援鄂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全心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顺庆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婚庆公司和王先生与他的未婚妻,当起了“隔空维权”的调解人。最终,婚庆公司退回定金,并表示对已产生的费用,也不追究。3月5日,王先生和未婚妻如愿收到了5500元定金,他们表示非常满意。
案例评析:新冠肺炎疫情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对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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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水汽油惹故障
2020年7月11日,消费者许先生向南部县消委会投诉:其在南部县某加油站加了95号汽油,驶离加油站不久,车子发动机就熄火了,再也无法启动,随即选择4S店进行维修。4S店维修人员经过检查,告知许先生车子没有任何问题,是油品出现问题,因为油箱内有很多水,导致发动机进水无法启动。许先生知道原因后很愤怒,希望加油站能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接到投诉后,南部县消委会立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前往该加油站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暴雨后,灌口井水位过高渗入管内,导致95号汽油渗水。7月13日,南部县市场监管局行政约谈加油站,并责令加油站立即整改。随后,在消委会工作人员协调下,该加油站负责人关闭了95号油罐阀门,主动与五位涉事车主进行联系,承诺加油站协同4S店维修车辆,所有费用共计25461元由加油站全权负责。
案例评析:本案是消费者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涉事加油站应当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成品油,而油罐渗水导致油品变质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同时,此案也提醒经营者,只有秉持讲良心、讲道德、讲诚信的原则,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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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张贴个人信息
2020年10月13日,消费者陈先生向高坪区消委会投诉:某公用企业在其居住小区大门口、楼梯过道张贴欠费通知,欠费通知内容包括陈先生及小区30多户“欠费户”的姓名、电话、楼层门牌号等信息。陈先生认为他们一直未欠该企业一分钱,该企业的行为侵犯了被张榜业主的隐私权、名誉权,要求该企业赔偿。经调查,陈先生所述属实。在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下,该企业立即清除了张贴的“欠费”通知,向陈先生及其他被通知用户进行了真挚的道歉,并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案例评析:欠费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提醒、上门通知等形式告知,或者提起法院诉讼等方式追缴,这种把用户个人信息张贴出来“示众”的行为,违反了《消法》第十四条“消费者人格尊严权、个人信息保护权”和第二十九条“不得泄露个人信息”的规定,属于侵权行为,应该给消费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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