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农牧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公告
2016年11月30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将天然水域禁渔期作了相关调整,为了有效保护南充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南充市2017年禁渔工作公告如下:
一、 禁渔时间:2017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禁渔范围:南充市辖区内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内容: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 越冬场、索饵场、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或划段实行常年禁渔区,并设置禁渔标志。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 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四、禁渔期间,各县(市、区)农牧业局应对渔船加强监管,指导渔民严格妥善保管所有船只,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或摆渡载客、载物。
五、禁渔期间,各县(市、区)应加强对辖区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地的执法检查力度,接受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各地举报电话如下: 南充市农牧业局:8127899 顺庆区:2256803 高坪区:3360202 嘉陵区:3631050 南部县:5526323 蓬安县:8622323 营山县:8080118 西充县:4222678 仪陇县:7222993 阆中市:6307808
特此公告。南充市农牧业局2017年2月13日
新闻推荐
畅通就业信息、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扶贫有“良方” 万余名贫困群众就业有出路
●张枥李果曹伯同南部县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把“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作为精准脱贫的首要路径,把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作为稳定脱贫的首要目标,开出就业扶...
南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