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求职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赔偿
本报讯(记者 罗琴)10月30日,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审理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件中,李芳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义务,并前往外地。今年8月26日,法院将李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其求职受限,最终,李芳主动履行了33567元赔偿义务。
2015年1月,李芳读学前班的儿子在学校玩耍时,与同学发生争吵,并将对方打伤。伤者父母提出索赔,李芳拒绝给予经济补偿。对此,伤者父母将李芳夫妇告上法庭。后经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李芳夫妇应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33567元。判决生效后,李芳拒绝履行义务,伤者父母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李芳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李芳夫妇没有及时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并将此事置之不理。执行法官找到李芳夫妇,李芳表示与伤者父母协商处理,并达成和解协议:2016年7月底前付清33567元赔偿款。然而,直至今年9月,李芳仍未履行赔偿义务。
今年9月底的一天上午,李芳给南部县法院打来电话,要求执行法官将她的名字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原来,李芳在绵阳务工时,雇主准备聘请她为月嫂,但在网上查询到李芳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便对她的人品和职业道德产生了怀疑,并打消了雇用念头。
迫于法律的威严,李芳担心自己以后找工作都会受影响,遂将全部赔偿款33567元汇入南部县人民法院账户,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申请执行人放弃了索要利息等要求,申请法院取消李芳的失信信息,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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