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阆中市部分道路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启用的通告

南充日报 2019-08-29 03:09 大字

为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将城区部分路口、路段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位予以公示,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

一、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点位:

1、较场路与迎恩街(8744武警部队红绿灯路口)

2、张飞大道南段与保宁醋西街(黄桷树红绿灯路口)

3、华胥路与文化路(罗马假日红绿灯路口)

4、华胥路与南池路(中央华城红绿灯路口)

5、华胥路与后贤街(凌家坝红绿灯路口)

6、华胥路与阆州大道(蓝光红绿灯路口)

7、巴都大道与文化路口(法院红绿灯路口)

8、巴都大道与后贤街(长安七期红绿灯路口)

9、巴都大道与阆州大道(七里新中医院红绿灯路口)

10、巴都大道与南池路(水务局红绿灯路口)

11、江南大道与阆升路(昊天时代广场红绿灯路口)

12、落下闳大道与奎星街(江南街道办事处红绿灯路口)

13、嘉陵江三桥连接线(太平桥红绿灯路口)

14、嘉陵江三桥连接线天马桥路口(测速)

二、公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8日

三、启用时间:2019年8月29日

届时,根据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记录,将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压线、实线变道、违反禁止标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手持电话的、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8月20日

新闻推荐

占用前妻房屋 两男子被法院判决搬离

■南充晚报记者何显飞31岁的他,离婚后仍与父母住在前妻家,理由是她没有按照以前的约定补偿他10万元;而52岁的他,离婚后前...

阆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阆中市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